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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刘志红办理农村宅基地转移土地使用权手续的批前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27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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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为刘志红办理农村宅基地转移土地使用权手续的批前公告

昌黎镇一村村村民刘志红买本村村民刘宝福位于昌黎镇一村西新里432号的房屋,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为昌集建(1998)字第225446号,登记面积146.29平方米,实测面积143.2平方米。现转让方与受让方房产交易事项已完成,权属证号为1101341,刘志红向我局申请办理农村宅基地转移使用权手续。

经审核,材料齐全后,我局拟依法为刘志红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201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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