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名 称 | 制定 机关 | 生效 时间 | 依据条款 | 罚没项目 | 罚没 标准 | 罚没处(科)室 |
法 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全国人大 | 2002.9.1 | 第36条 |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以下的罚款。 | 综合监督股 |
第37条 |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 违法所得五千以上,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五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综合监督股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全国人大 | 2004.12.1 | 第68­-70条73、74、76条 | 警告,责令停业,吊销执业证书,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0万元以下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全国人大 | 1999.5.1 | 第36-39、41条 | 警告,责令停业,吊销执业证书,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4、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 全国人大 | 1997.10.1 | 第18-22条 | 警告,责令停业,吊销执业证书,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全国人大 | 1995.6.1 | 第35、37条 | 警告,罚款,取消执业资格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全国人大 | 2017.7.1 | 第54-56条 |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执业证书,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 三万元以下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7、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 全国人大 | 2013.5.1 | 第73-76条 | 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 | 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暂停1年以下的执业活动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8、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全国人大 | 2015.10.1 | 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 | 责令改正,警告,罚款,停产停业 | 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9、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2002年5月1日2018年12月29日修订 |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 责令改正,警告,罚款,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 三千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行政法规 行 政 法 规 行政法规 |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4.12.10 | 第34条 |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 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综合监督股 |
第35条 |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 | 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综合监督股 | ||||
第36条 | 吊销许可证 | 综合监督股 | |||||
第37条 | 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 | 违法所得3000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综合监督股 | ||||
国务院 | 2004.12.10 | 第38条 | 警告, 罚款 | 处所收费用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 综合监督股 | ||
2、艾滋病防治条例 | 国务院 | 2006.3.1 | 第55-59、61条 | 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罚款,责令限期改正 | 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87.4.1 | 第14条 | 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 | 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拒绝卫生监督的;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 国务院 | 2017.11.17 | 第40-42条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撤销执业资格 | 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5、护士条例 | 国务院 | 2008.5.12 | 第28、30、31条 | 警告,责令改正,终止注册直至取消注册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6、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4.1.1 | 第38-42条 | 警告,限期改正,吊销执业证书 | 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7、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3.6.16 | 第45-47、49-51条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8、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94.9.1 | 第44-49条 | 警告,责令改正,罚款,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器械药品 | 10000元以下的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9、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16.4.23 | 第56-60条,第66-68条,第71条 | 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吊销接种单位的接种资格,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接种资格 |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持有的疫苗,并处违法持有的疫苗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10、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96.12.30 | 第34-37条 | 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活动的器材、设备,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1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 国务院 | 2018、10、1 | 第45条、第46条、第47条、第48条、第49条、 | 责令改正、警告、吊销执业证书、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暂停1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地 方 性 法 规 | 1、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省人大常委会 | 2016.10.1 | 第48条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执业证书 |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省人大常委会 | 2016.10.1 | 第49条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综合监督股 | ||
2、河北省母婴保健条例 | 省人大常委会 | 2010.7.30 | 第39条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地方政府规章 | 1、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 | 省政府 | 2008.3.1 | 第21条 | 罚款 | 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第22条 | 罚款 | 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第23条 | 罚款 | 每人次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属于非法经营活动的,每人次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2、河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 | 省政府 | 2002.9.24 | 第24-26条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但最多不超过三万元;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3、河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省政府 | 2014.2.1 | 第25条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对非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部门 规章 部 门 规 章 部 门 规 章 | 1、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 国家人口计生委 | 2006.9.1 | 第44条 | 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 |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综合监督股 |
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 卫生部 | 2003.10.15 | 第39-41条,43-45条 |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医疗卫生机构许可证 | 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3、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 国家教委、卫生部 | 1990.6.4 | 第32-36条 | 警告,罚款,责令限期改进,责令停止施工或限期改造 | 200元以下的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4、处方管理办法 | 卫生部 | 2007.5.1 | 第54、56-58条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5000元以下的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5、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 卫生部 | 2007.11.1 | 第39条 |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 | 3万元以下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2016.1.19 | 第35-39条 | 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 | 5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7、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 2016.6.1 | 第25-27条 | 责令限期改进,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或处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8、消毒管理办法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2016.1.19 | 第42、44、45条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9、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 | 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 2009.9.1 | 第15、16条 | 予以注销,并收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10、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 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 | 2007.1.1 | 第20条 |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11、血站管理办法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2017.12.26 | 第60-63条 | 警告,责令改正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12、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 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 | 2004.6.1 | 第2、4、5、7、11-13、15条 |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吊销职业许可证件 | 处2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13、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2016.1.19 | 第28条 | 依据《职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1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2017.4.1 | 第77-83条 |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吊销许可证 | 1万元以下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15、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2015.5.1 | 第26-27条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16、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2016.1.19 | 第38、39、41条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吊销许可证 | 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17、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 卫生部 | 2002.9.1 | 第37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第38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警告 | 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
18、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2016.11.1 | 第44条 |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 | 三万元以下罚款 | 综合监督执法所 |
昌黎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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