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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公安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2日  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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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局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监管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根据县 "双随办" 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特制定我局2019年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 "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 的原则,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据《昌黎县公安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抽查事项,通过 "双随机" 抽检系统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比例不得低于《昌黎县公安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昌黎县公安局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细则》规定的抽查比例要求;采取区域定向与行业定向相结合方式抽取检查对象的,可以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比例。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合理安排抽查时间,抽查对象较多的同一抽查事项可分几个时间段开展抽查。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应当按照 "谁主管、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 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政务外网公布检查情况,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局 "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各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明确部门 "一把手" 为本部门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 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督察通报范畴,每月一考评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要求的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

制定抽查计划表,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 "双随机" 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昌黎县公安局2019年随机抽查计划安排表

昌黎县公安局

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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