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实现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全覆盖,推进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制度。
(二)完成市场监管部门的 "双随机" 抽查全流程整合,实 现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部门内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三)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实现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 部门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
(四)各有关部门对检查对象的年度抽查比例达到 5%以上。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机构改革进程, 在省抽查事项清单调整的基础上,要结合机构改革后部门 "三定" 职责和执法依据,形成本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本部门的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本部门监管对象应纳尽纳;综合考虑部门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种类等因素,将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2库,并对 "两库" 实施动态管理。调整和新整合的部门,要重新制定适用本部门的抽查工作细则,加强对抽查工作的规范。
(二)统筹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各部门要依据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当地政府的工作要求等,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突出重点的原则,制定本部门2019年度抽查计划,协调本部门内部各业务条线,对抽查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抽查,应当在计划中合并为一次,做到内部联合抽查。抽查计划应按时完成制定、上报和公示,以确保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部门的抽查计划要确保实现内部联合全覆盖、常态化。
(三)严格依计划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各部门要按照年度随 机抽查工作计划,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 科学合理地实施随机抽查检查。对抽查计划有调整的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对于计划中的每次抽查都要有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四)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2019 年,我县要在上、下半年各组织至少 1 次部门联合抽查,联合抽查参与部门不少于 5 个,并且要科学合理地确定抽查比例和抽查事项,实现 "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领域主要监管部门参与的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不断提高部门联合抽查在日常检查中运用的比例。
(五)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各部门要强化 "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系统" 的应用,确保抽查检查结果自动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公示。对于因抽查主体等因素不能应用该系统的部门,要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 县政府网站及部门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着力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 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六)加大随机抽查宣传。各部门要强化对随机抽查的宣传 报道,不断扩大企业、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积极将好的经验做法向有关部门、新闻媒体推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 的重要创新,是深化 "放管服" 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制定科学务实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做好协调配合。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进一步加强对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调度和督导。各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络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三)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县双随办要建立健全长效考核奖惩机制,将各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的实施情况纳入政府 绩效考核,切实加强对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查找问题不足,督促整改落实。县双随办适时对全县工作 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通报。
(四)落实信息联络员制度。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及时报送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成员单位联络员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报县双随办备案。
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