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室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抽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防止出现检查任性、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提升监管效能。
二、精心组织,明确分工
"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各相关科室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力推进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法制办负责收集整理抽查事项、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及制定全年抽查计划,根据年度计划及时召集相关单位开展检查工作。
(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监督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的随机性,确保抽查的公开公正。全过程监督整个抽查过程,同时督促被抽查对象及相关科室单位及时向检查人员提供相关资料等,配合检查,确保抽查工作不走过场。
(三)各相关业务科室、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科室,及时通知被抽查对象接受检查人员检查,同时提供各项行政审批、处罚等相关原始资料。
三、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可以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实施全局内随机、各科室内随机从《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抽查当年不少于1次,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5%。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各股室组织实施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应当按照 "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 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行政检查涉及后续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司法移送工作的,应当在有关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 "双随机、一公开" 专栏上公布有关行政强制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司法移送文书。
附件: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