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事前公开  >  执法监督

昌黎县教育和体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2019年版)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29日  来源:县教育体育局

字体:【  】 【打印】

昌黎县教育和体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2019年版)

序号

审核事项

审核依据

提交部门

应提交的审核材料

审核重点

1

校车使用许可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第十五条

安全办公室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3.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1.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4.程序是否合法;

5.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6.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2

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修订) 第六十二条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1.违规招生、办学行为的调查报告、佐证材料;

2.处理意见及其情况说明;

3.处罚告知书;

4.如有申辩的,需提交学校申辩材料;

5.拟定处罚意见。

3

撤销教师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四条;2、《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3、《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7号) 第十八条。

被撤销教师资格人所在单位及教师教育股

1.给予处罚相关事实证明材料;

2.如有申辩、听证的,需提交教师个人申辩材料、听证笔录等。

3.拟定处罚意见。

注: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以昌黎县教育局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作出前由局行政执法办公室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的活动。2、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条件: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直接关系行政管理相对人或他人重大权益的;需经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Scan me!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