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事前公开  >  执法监督

关于为李爱地办理农村宅基地转移土地使用权手续的批前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01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字体:【  】 【打印】

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为李爱地办理农村宅基地转移土地使用权手续的批前公告

昌黎镇四村村民李爱地买本村村民白俊恩位于昌黎镇四村铁塔东里的房屋,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为昌集建(1998)字第234504号,登记面积225平方米。现转让方与受让方房产交易事项已完成,权属证号为昌黎房权证昌黎镇字第100068857号,李爱地向我局申请办理农村宅基地转移使用权手续。

经审核,材料齐全后,我局拟依法为李爱地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2019731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