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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执法主体职责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07日  来源:昌黎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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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昌黎县昌黎镇镇政府西侧

联系方式:0335-2033608

二、昌黎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昌黎城郊区吉祥尚府小区门口

联系方式:0335-2033618

三、昌黎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

负责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昌黎县昌黎镇碣阳大街东山小区

联系方式:0335-2096677

四、昌黎县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

负责对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办公地址:昌黎县昌黎镇碣阳大街东山小区

联系方式:0335-2303001

五、昌黎县税务局安山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

负责对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办公地址:昌黎县安山镇后所营村205国道北150米

联系方式:0335-2559318

六、昌黎县税务局龙家店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

负责对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办公地址:昌黎县龙家店镇龙家店村205国道北侧

联系方式:0335-2368955

七、昌黎县税务局大蒲河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

负责对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办公地址:昌黎县大蒲河镇小蒲河村向海大道北昌黄连接线附近

联系方式:0335-2201249

八、昌黎县税务局刘台庄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

负责对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办公地址:昌黎县刘台庄镇刘二村119乡道与261省道交叉口北150米

联系方式:0335-2042758

九、昌黎县税务局靖安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

负责对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办公地址:昌黎县靖安镇靖安村685县道西50米

联系方式:0335-289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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