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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水务局罚没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0日  来源: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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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处室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名称,颁布日期及颁布机构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

罚没项目

罚没标准

水政监察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829

全国人大

65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

1-10万元

66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

1-5万元

67

罚款

5-10万元

69

罚款;吊销取水许可证

2-10万元

70

罚款

应缴数额一倍以下五倍以下

72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

1-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997829

全国人大

54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

1-10万元


水政监察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997829

全国人大

55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

1-10万元

56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

5万元以下

57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

5万元以下

58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

1-10万元

59

罚款

5万元以下

61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

5万元以下

水土保持工作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9916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32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

33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

34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

35

罚款

36

罚款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1993227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

37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

按开垦面积每平方米1元至2

每平方米0.5元至1

38

罚款

按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每平方米2元至5

40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

500元至

5000

41

罚款

1000-10000

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2006221

国务院

49

罚款

5万元以下

50

警告、罚款

2-10万元

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2006221

国务院

51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吊销取水许可证

罚款

2-10万元

52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

吊销取水许可证

5000-2万元

53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

吊销取水许可证

2万元以下

56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

2-10万元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200849

水利部

50

罚款

1000元以下

管理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988610

国务院

44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45

警告、罚款

《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

2008214

河北省人民政府

33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或者5000-2万元

34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或者2000-1万元

工程股

《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19981226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

43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罚款

50-500

44

罚款

1-5万元

47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500-5000

48

罚款

300-5万元

49

罚款

50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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