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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7日  来源:县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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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2883993 通讯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号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文件
1
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
昌黎县靖安镇赵各庄村村西(公司厂区内)
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
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对原有固废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生产线进行改造,增加熟料库、包装机、熟料传送系统及配电等设施,减量置换建设年1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总投资9500万元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扬尘需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GB13/2934-2019),施工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
2.大气污染防治
项目依托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中1套立磨及配套的热风炉,产生的烟气经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外排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及表2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河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其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后经35m高排气筒排放。立磨外循环系统产尘点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外排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浓度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依托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中3个成品仓作水泥仓,仓顶部均设置高效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各自仓顶排放,外排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新增粉煤灰储存仓2个,仓顶呼吸口分别与共用的布袋除尘器相连。粉煤灰全密闭螺旋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经管道送至仓顶布袋除尘器一并处理。外排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浓度限值要求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新增水泥缓冲仓,仓顶部设置高效滤芯除尘器,外排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搅拌过程中搅拌机密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浓度限值要求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包装车间2套袋装系统设4台布袋除尘器,分别设在车间顶部及车间内部,(每套袋装系统设2台布袋除尘器)。顶部除尘器主要收集处理振动筛、包装机、卸料运输机、清袋机产生的粉尘,车间内部除尘器主要收集处理袋装水泥装车处粉尘。(装车机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其余管道收集)。项目散装仓底卸料口处在卸料过程配套集气罩,收集的粉尘与包装车间顶部布袋除尘器相连。四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浓度限值要求后经1根32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生产车间及物料库采取密闭式,物料输送皮带密闭,进出车辆冲洗,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项目厂界处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其他污染防治
项目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指定垃圾处理场处理。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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