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昌黎县银丰网袋厂年产塑料编织袋1200万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2883993 通讯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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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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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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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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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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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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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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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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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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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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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银丰网袋厂年产塑料编织袋1200万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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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靖安镇东大水泡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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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银丰网袋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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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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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占地4.69亩,对原有建筑1844m2进行装修改造,新上生产设备1套,配套环保处理设施,购置拉丝机一台,收卷机一台,圆织机20台,切袋机一台,缝纫机20台,打包机一台,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编织袋1200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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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
2、项目在拉丝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经 "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外排废气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有机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内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厂界处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3、项目冬季生产车间无需供热,办公室采用电取暖。项目生产用水为冷却循环水,只定期补加水,不外排。项目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后厂界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下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按报告表要求落实防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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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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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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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