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事前公开  >  执法监督

秦皇岛宏创钢结构有限公司新型钢结构支撑体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3日  来源:县数政局

字体:【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岛宏创钢结构有限公司新型钢结构支撑体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2883993 通讯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文件
1
秦皇岛宏创钢结构有限公司新型钢结构支撑体系项目
昌黎县两山乡草粮屯村东205国道南侧现有厂址院内
秦皇岛宏创钢结构有限公司
河北可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场地总面积4082.75m2,项目新上设备二氧化碳保护焊机2组套,蘸漆设备1套及配套设施,对原有厂房750平方米进行装修改造,达到年产1000吨新型钢结构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噪声需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
2、项目蘸漆工序在密闭车间,蘸漆池设侧吸风收集装置,收集的废气经 "水喷淋+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3/2322-2016)表1中表面涂装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厂界处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切割过程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过程产生的焊烟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废气经抛丸机自带的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厂界处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项目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临路侧)标准要求。
4、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边角料、金属屑、水性漆桶,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内,统一收集外售。项目产生的润滑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及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内,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按报告表落实危废间相关要求

2020年7月13日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