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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中油华奥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沿海高速昌黎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5日  来源:县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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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岛中油华奥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沿海高速昌黎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2883993 通讯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文件
1
秦皇岛中油华奥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沿海高速昌黎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昌黎县荒佃庄乡皇后寨村沿海高速昌黎服务区内
秦皇岛中油华奥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沿海高速昌黎服务区
秦皇岛鑫正环保技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对现有服务区南北两区各自污水处理站进行技术改造,不新增用地,新增中水回用系统
1、南北服务区污水处理站技改后均采用MBR工艺,设计最大处理规模为200m3/d,出水水质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 "冲厕" 、 "绿化" 、 "道路清扫" 水质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一级A标准后中水回用于卫生间冲洗,剩余部分用于绿化或场地清扫抑尘等。项目污水处理站设施采取加盖密封,周边绿化等措施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恶臭污染物厂界处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
2、项目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加装减震垫进行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项目产生的格栅渣、污泥交由环卫部统一处置。按报告表要求落实污水处理站构筑物的防渗措施。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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