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高炉冲渣水余热供暖民生保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2883993 通讯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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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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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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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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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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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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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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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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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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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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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高炉冲渣水余热供暖民生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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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热站位于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供热管网由厂区至指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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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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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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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利用宏兴钢铁高炉冲渣水余热进行供暖,新建 1座冲渣水供热站,换热站建筑面积 216m2,建设供暖管线约19公里 ,总供热量为 146188.8OGJ,采暖负荷总计 18.8万平方米,并建设配套管网(采用架空敷设)及设施。项目总投资2033.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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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扬尘须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GB13/2934-2019),施工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项目临时占地施工期结束后随即恢复原有地貌。
2、项目换热站经采用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高炉冲渣水过滤杂质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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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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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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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