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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地王酿酒有限公司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9日  来源:县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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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昌黎地王酿酒有限公司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2883993 通讯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文件
1
昌黎地王酿酒有限公司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昌黎地王大街九号昌黎地王酿酒有限公司院内
昌黎地王酿酒有限公司
河北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现生产占地60123.4m2,年产葡萄酒800t,主要分为干红葡萄酒、干白葡萄酒。项目对现有污水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工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规模20m3/d)。公司酒类生产工艺及产能不变。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1、酒类生产过程产生的设备冲洗水、洗瓶水、车间地面冲洗水等及全厂职工生活污水收集后经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中表4三级排放标准,同时满足昌黎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昌黎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置。
污水处理设施为封闭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采取投加一定的除臭剂方式,恶臭气体排放厂界处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项目噪声经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临路侧)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污泥泥质满足《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 4284-2018)中相关标准要求,用于葡萄基地做肥料;项目产生的栅渣交由环卫部分统一处理。按报告表要求落实污水处理站构筑物的防渗措施;按报告表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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