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岛宏源供水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2883993 通讯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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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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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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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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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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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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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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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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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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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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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宏源供水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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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西部经济开发区昌黎循环经济产业园滦河大街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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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宏源供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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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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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用成熟先进的A/O生物接触氧化工艺,新建一座生活污水处理中心,各池体均为地下设置,地上建1座105m2配套用房。主要建设格栅井、调节池、A级生物池、O级生物池和消毒池等处理设施,配套建设供配电、污水管网、自动控制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处理生活污水20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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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
2、项目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宏兴钢铁现有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后经管道排入宏兴钢铁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其出水最终用于宏兴钢铁生产回用。
项目采取池体地下设置,污泥脱水时添加除臭剂等措施,厂界恶臭气体排放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要求。
3、项目噪声经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处理后用于宏兴钢铁厂区烧结工序;项目产生的栅渣、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分统一处理。按报告表要求落实污水处理站构筑物的防渗措施;按报告表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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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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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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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