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岛圣安精神病医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2883993 通讯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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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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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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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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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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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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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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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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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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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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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圣安精神病医院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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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昌黎镇一街五里营村 100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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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圣安精神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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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航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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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租用秦皇岛国源商贸有限公司建筑4000m2并装修改造,主要改建综合楼(3F),同步建设污水处理站、垃圾处理50m2。购置相关医疗设备,设置病床8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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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出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规模15 m3/d,采用 "生物接触氧化+消毒" 工艺)处理后,其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同时满足昌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昌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项目冬季取暖采用热力公司集中供热;项目采用封闭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并置于地下且加盖密闭,外排恶臭气体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医院食堂产生的餐饮油烟通过灶头上方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专用烟道于楼顶高空排放。外排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项目运行时产生设备噪声经采取设备间密闭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处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临路侧)标准。
4、项目产生污泥及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按报告表要求做好危废间及污水处理构筑物的防渗。项目涉及放射性装置内容应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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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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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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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