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岛冠发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清洁煤配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2883993 通讯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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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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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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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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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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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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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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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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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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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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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冠发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清洁煤配送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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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安山镇后所营村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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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冠发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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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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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租用原昌黎县安山镇建筑公司水泥构件厂区,占地面积约8.968亩,总建筑面积约3000m3,其中库房约2500m3,办公及附属用房约500m3,购置相关配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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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仓储车间密闭,且在车间卸料操作区域设置雾炮机进行喷洒抑尘作业。厂区道路硬化,道路外绿化;项目配备洒水车定期喷洒抑尘。经采取以上措施,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厂界处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限值要求。项目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职工生活废水用于厂区内泼洒抑尘。
三、项目运行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临路侧)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废弃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按报告表要求落实沉淀池防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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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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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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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