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昌黎县便民石油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便民加油站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2883993 通讯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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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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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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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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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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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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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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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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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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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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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便民石油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便民加油站升级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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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新集镇北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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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便民石油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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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航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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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占地1048.8m2,升级改造项目拆除原有建筑,新建总建筑面积321.48m2,主要建设罩棚、站房等。淘汰原有的4个钢制储油罐,新增4个卧式SF双层储油罐(30m3汽油罐2个,30m3柴油罐2个)。年销售汽油约185吨、柴油约18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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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扬尘须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要求;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弃土及时清运。
2、项目严格按照《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将单层油罐改为地埋式双层油罐。项目采取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并加强规范管理及操作水平,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相关标准要求,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非甲烷总烃边界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噪声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车辆管理,再经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加油站清罐油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负责清理、清运及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按报告表要求落实防渗措施;按报告表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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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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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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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