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昌黎县山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米纤维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2883993 通讯地址: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号窗口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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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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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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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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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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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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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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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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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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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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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山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米纤维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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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两山乡施各庄村村西(租用昌黎县大和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现有闲置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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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山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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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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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占地面积约5365.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配置织布机20台,整经机2台及配套环保治理措施;二期配置织布机20台及配套环保治理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1000万米纤维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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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在整经、织布工序过程中会有少量纤维纱断裂产生短纤维颗粒物,在保证车间密闭、加强通风以及西侧织布车间配置喷雾装置的前提下,两期项目产生的短纤维颗粒物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相关规定;项目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屋顶西侧排放,一期及全厂建成后的油烟排放均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要求。
(二)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职工生活污水及锅炉定排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不外排。
(三)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临路侧)标准。
(四)项目织布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收集后统一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机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企业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按报告表落实防腐防渗措施及相关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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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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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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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