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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11日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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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昌人社字〔2018〕5号

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18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2018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切实抓好落实。

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6日

2018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探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实现科学、有效监管,根据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黎县2018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 "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 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机制。通过电子化手段实现按不同抽查类型、抽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配对,实现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责清单,依据《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双随机" 抽查监管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

对监管事项的监督检查,可以结合上级部署的 "双随机" 专项检查或者跨部门 "双随机" 联合检查在相应的时段开展实施;对劳务派遣机构执行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执行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执行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等应当与局相关职能科室协调、沟通进行联合检查。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类建立用人单位名录库,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 "双随机" 抽检系统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根据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 "双随机" 抽检系统随机根据抽查事项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可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举报投诉多、群众关注度高、诚信等级低或者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记录的用人单位,可以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合理安排抽查时间。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组织实施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要按照 "全程留痕、责任可溯" 要求,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和工作台账归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用人单位社会诚信记录,并按规定用信息系统对外公示。公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被抽查用人单位名称、抽查时间、抽查方式、抽查内容、抽查结果以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

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 是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要求的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建立主管业务部门联动抽查制度,协调抽查计划,避免重复检查。执法人员及被检查单位名单由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从 "双随机" 抽检系统中提供,必要时可邀请局纪检部门到场监督抽取过程;各业务科室要加强涉及本科室业务的执法指导。

(三)严格责任落实。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 "双随机" 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促进事中事后监管公平、有效、透明,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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