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为许宝民办理农村宅基地转移土地使用权手续的公告
昌黎镇二村村村民许宝民买本村村民孙永华位于昌黎镇二街村南窑171号的房屋,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为昌集建(1998)字第229192号。现转让方与受让方房产交易事项已完成,权属证号为100034585,许宝民向我局申请办理农村宅基地转移使用权手续。
经审核,材料齐全后,我局拟依法为许宝民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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