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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关于为许小云办理农村宅基地转移土地使用权手续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4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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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为许小云办理农村宅基地转移土地使用权手续的公告

昌黎镇二村村民王桂兰位于昌黎镇二村谷宋庄一组15号的房产由其孙女许小云继承,涉及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已经(2007)昌证民字第137号、139号公证。王桂兰的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号为昌集建(2002)字第230473号,登记面积126.3平方米,房产交易事项已完成,权属证号为1200650号,现许小云向我局申请办理农村宅基地转移土地使用权手续。

经审核,材料齐全,我局拟依法为许小云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201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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