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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昌黎县分局2019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0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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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双随机办公室要求,结合《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污染源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方案》,现将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昌黎县分局2019年度 "双随机" 抽查计划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和方式

"双随机" 抽查工作从2019年1月份开始至12月底止,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下一季度被抽查单位名单,具体工作应由本级负责双随机工作且具备系统操作权限的工作人员在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系统平台操作。

二、抽查对象和比例

重点排污单位:每季度对本行政区50%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保证每年对辖区所有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两遍巡查。一般排污单位:按照1:10的比例确定每年被抽查单位数量。特殊监管对象:每季度对本行政区100%的特殊监管对象进行抽查。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昌黎县分局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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