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执法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查处执法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惩治执法腐败行为,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内容
(一)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在重点地区和领域的 "两法衔接" 工作专项检查。
2.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中涉及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人员资质管理
1.依法确认并公布行政执法主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准入制度。对照行政执法主体清理标准和确认公布的执导意见,做好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和公布工作。根据法律依据变化和机构设置情况,依法适时进行调整。
2.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质管理。进一步巩固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成果,对不符合规定条件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予以清退,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规范。
(三) 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动作为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主动性,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个最严" 的要求,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向好的势头,严防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
二、工作安排(2018年1月15日至12月30日)
结合我局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周密部署,认真开展检查。对发现生产经营记录存在违法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整改结束后,被责令整改的主体应将整改情况报告我局,我局再次检查时发现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依法予以处罚。一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管理;三是积极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督察;五是提升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六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农资打假、监督抽检等活动紧密结合,相关机构要密切配合;细化任务分工,严密组织行动,集中执法力量;创新工作方法,排查风险隐患,跟进查处违法行为;强化信用档案管理应用,将处罚结果记入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形成监管合力。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积极发挥媒体、行业协会和乡镇监管服务机构的作用,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主体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要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实现监管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
(三)做好工作总结。要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分析当前生产经营记录规定的落实情况,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难点和问题,探索农产品执法新举措。行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
(四)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要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做好相对集中开展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各项准备工作。
(五)各部门要在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强化市场监管同时,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要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查处违法行为要做到依据准确,证据充分,罚过相当,自由裁量合理。要建立好行政执法工作台账,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行政执法要做到全程留痕,全程有档可查。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质管理,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理出执法队伍。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发现行政处罚案件达到移送标准的,要全部移送,杜绝以罚代管现象。
(六)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政策法规股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监察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纠正,对当事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昌黎县农林畜牧水产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