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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度昌黎县食品生产企业监督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2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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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9年度昌黎县食品生产企业监督
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分局、相关科室:
现将《2019年昌黎县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日
2019年昌黎县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 "食品安全战略" 思想,扎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落实。根据总局、省局、市局年度监管工作要求和部署,为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做好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保障我县食品生产安全,特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局工作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格落实 "四个最严" "双随机、一公开" 要求,着力构建我县 "风险分级管理为基础、企业自查为要求、日常监督检查为抓手、结合飞行检查为重点、体系检查为补充" 的现代化食品生产监管体系,促进我县食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科学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我县食品生产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不断提升食品生产监管水平。
二、监督检查对象
《2019年度昌黎县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见附件)所明确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不含特殊食品、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食品生产飞行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体系检查管理暂行办法》《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法律法规明确的事项。
四、监督检查方式及要求
检查主要采取 "企业自查、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 三种方式。
(一)企业自查。县局和基层局负责指导企业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规范和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制订企业自查手册(或指南),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全面自查。企业每次自查必须留有详细记录,对自查发现的一般风险和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重大风险问题要及时报告辖区监管部门并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原则上,企业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自查的次数。大中型企业每季度自查一次,小型企业每两月一次。
(二)日常监督检查。县局负责制定2019年度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专项检查。省局根据国家总局和省政府工作要求,组织安排专项检查。各市局根据省局和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辖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风险隐患排查等实际,组织安排专项检查。
五、检查时间安排
日常监督检查。按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规定,对高风险企业加强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A级、B级全年不少于1次、C级不少于2次、D级不少于3次。
六、检查结果处理与公开
(一)检查结果处理。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对检查中发现企业能够现场整改的问题,责令现场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取证、处理。
2.对检查中已经终止生产的食品生产企业,告知其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
3.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或者超出管辖范围的,应当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4.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重隐患,深入剖析成因,编制风险问题清单,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对日常管理混乱、隐患突出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提高企业风险等级;对问题频发、整改无效的企业,依法依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检查结果公开。坚持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的原则,凡是涉及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都应向社会公开,通过严格的信息公开,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规定,将检查结果张贴于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公示牌,并及时录入《河北省食品生产许可监管系统》。
七、工作要求
(一)要将检查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各基层局应当依据监督检查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根据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具体明确每类检查的时间、检查的对象和内容,落实检查的要求和人员,检查任务切实落实。各基层局要总结以往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重隐患情况,深入剖析成因,编制风险问题清单,适时开展专项整治,优化检查工作质量。
(二)要将风险管理作为检查基础。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指南》,严格风险等级评定程序和条件,尽可能使风险分级符合企业食品安全实际。同时,加强对风险分级结果的科学合理运用,作为查找风险隐患、监管重点的一项依据,切实将监督检查重点放到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行业。
(三)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及时发现解决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升检查效能。县局在严格落实督导检查任务的同时,对基层局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情况调研。
(四)要严肃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在开展各种检查时,不仅要对企业和产品的检查,更要对生产不合格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和行为人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在依法处罚的同时,要指导企业深入调查分析,尽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不合格产品要及时督促企业召回,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要按照 "四个最严" 的要求,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五)要与其他工作协同开展形成合力。各级监管部门要将监督检查工作,与食品生产企业建立HACCP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食品生产集中区治理提升、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抓,将重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纳入检查范围,促进重点工作的开展,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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