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我局拟批准设立昌黎县旺康药房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据相关工作要求,在此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2019年09月10日至2019年09月16日),内容如下:
法定代表人:张继峰
经营场所:昌黎县新集镇新集村
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
经营项目: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电话:0335-2883286.
昌黎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09月10日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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