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我局拟批准设立昌黎县亮仔火锅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据相关工作要求,在此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2019年12月02日至2019年12月06日),内容如下:
法定代表人:杨宝亮
经营场所:昌黎县昌黎镇金海大街中段北侧146号
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
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电话:0335-2883286.
昌黎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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