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昌黎二院路中医诊所的注销申请。依据相关工作要求,在此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2月1日),内容如下:
申请人:刘彦岭
单位名称:昌黎二院路中医诊所
单位地址:昌黎县昌黎镇三街朝阳片290号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电话:0335-2608515.
昌黎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1月21日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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