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我局拟批准设立昌黎康美口腔诊所。依据相关工作要求,在此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2020年4月12日至2020年4月16日),内容如下:
设置人:张春平
医疗机构类别:口腔诊所
执业地址:昌黎县观山海小区一号楼观底H11号
诊疗科目:口腔科/******
床位(牙椅):0(2)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电话:0335-2608515.
昌黎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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