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昌黎县昌黎镇四村董娜卫生室变更地址的申请。依据相关工作要求,在此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1日),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昌黎县昌黎镇四村董娜卫生室
变更内容:单位地址由 "昌黎县昌黎镇四村地王大街中段北侧" 变更到 "昌黎县学院路西侧"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电话:0335-2608515.
昌黎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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