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我局拟批准设立昌黎县振龙商贸有限公司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据相关工作要求,在此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2020年06月04日至2020年06月10日),内容如下:
法定代表人:李双明
经营场所:昌黎县龙家店镇武埝坨村北(205国道北侧)
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
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电话:0335-2883286.
昌黎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06月04日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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