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昌黎县龙家店镇卫生院增加病区的申请。依据相关工作要求,在此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1日),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昌黎县龙家店镇卫生院
变更内容:单位地址由 "昌黎县龙家店镇龙家店村" 变更为 "昌黎县龙家店镇龙家店村、晒甲坨二村"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电话:0335-2608515.
昌黎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5月26日
无障碍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