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19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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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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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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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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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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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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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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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皇岛市昌黎县宏昌衣车有限公司升级改造缝纫机零件加工生产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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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审批环字[20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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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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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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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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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皇岛赢盛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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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审批环字[20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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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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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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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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