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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8日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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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202001
申请人(公司名称):昌黎县利赢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昌黎县昌黎镇三街民权街3组64号
法定代表人:高艳萍
你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经营劳务派遣申请(受理号:202001),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开展劳务派遣业务。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印章
2020年8月7日
………………………………………………………………………
本决定书已于 收到。
接收人签字:
(注:本凭证一式两份,第一份存卷备查,第二份送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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