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昌黎县教育和体育局民办办学机构设立评估验收组实地考察,以下民办培训机构达到了《河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的规定,县教育体育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颁发《办学许可证》,特此公示。
机构名称及地址:
昌黎县维可艺术培训学校(地址:昌黎镇东山路西侧4-210-8)
昌黎县聪明树艺术培训学校(地址:昌黎镇二街西北楼109号)
2020年11月13日
无障碍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