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2月3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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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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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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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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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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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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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洁取暖集中供热及电厂余热利用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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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审批环字[202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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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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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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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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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圣安精神病医院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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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审批环字[2020]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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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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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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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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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晟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亚香誉国际红酒创新交易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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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审批环字[202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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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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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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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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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三才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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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审批环字[202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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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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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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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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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三才食品有限责任公司40t/h废水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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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审批环字[2020]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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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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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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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