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29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审批文件
|
1
|
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环保工程提升改造项目
|
昌审批环字[2020]37号
|
2020.12.30
|
批复
|
2
|
河北华杰缝纫机零件有限公司缝纫机零件技改项目
|
昌审批环字[2020]38号
|
2020.12.30
|
批复
|
3
|
昌黎县通旺机械零部件加工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
昌审批环字[2020]39号
|
2020.12.30
|
批复
|
4
|
昌黎县便民石油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便民加油站升级改造项目
|
昌审批环字[2020]40号
|
2020.12.31
|
批复
|
5
|
昌黎县金脉园饮用水制造有限公司饮料瓶项目
|
昌审批环字[2020]41号
|
2020.12.31
|
批复
|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