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55号、79号修改)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注销秦皇岛睿惠商贸有限公司、昌黎县康安压缩气体经销处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7日
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单 |
许可证号 |
1 |
秦皇岛睿惠商贸有限公司 |
冀秦昌安经(危)字[2017]0005 |
2 |
昌黎县康安压缩气体经销处 |
冀秦昌安经(危)字[2017]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