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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城许字〔2021〕第(001)号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9日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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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许可决定书

昌城许字〔2021〕第(001)号

昌黎县尚佳名烟名酒商店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1127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在汇文东街楼体一层设置户外广告牌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十八、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的行政许可申请。

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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