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55号、79号修改)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未被批准延期的昌黎县飞豪气体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16日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单 |
许可证号 |
1 |
昌黎县飞豪气体有限公司 |
冀秦昌安经(危)字[2018]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