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事后公开  >  行政许可

昌城许字〔2021〕第(010)号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5日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字体:【  】 【打印】

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许可决定书

昌城许字〔2021〕第(010)号

暴氏理疗馆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182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在碣阳大街中段北侧设置户外广告牌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十八、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的行政许可申请。

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5日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