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昌城许字〔2021〕第(018)号
聚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经审查,你(单位)于2021年10月9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在碣阳大街西段北侧楼体一层设置广告牌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十八、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的行政许可申请
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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