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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建)罚字(2019)第(1)号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3日  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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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
(通知书文号)
(昌建)罚字(2019)第(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昌黎晶通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韩某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322MA07RGKCXE
事由
昌黎晶通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建设的1-10千伏电缆生产线新建工程(一期),开工前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违法事实
1-10千伏电缆生产线新建工程(一期)开工前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违反的法律条款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秦皇岛市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办法》第十四条
处罚结果
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陆仟伍佰捌拾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19.4.1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19.4.1
实施机关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罚没许可证编号:0704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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