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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建)罚字(2019)第(4)号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7日  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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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
(通知书文号)
(昌建)罚字(2019)第(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和信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张某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3013988083240Q
事由
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督导检查组对戴河首领项目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扬尘检查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裸土未遮盖。
违法事实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裸土未遮盖
违反的法律条款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二项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19.4.11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19.4.11
实施机关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罚没许可证编号:0704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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