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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资规罚字〔2019〕49号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10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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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文号

昌资规罚字〔201949

相对人名称

刘占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刘占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刘占新于201812月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两山乡草粮屯村村东开采建筑用花岗岩并出售,违法所得共计70920元整

事由

刘占新非法开采建筑用花岗岩

处罚类型

责令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及《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河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适用《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处罚结果

一、责令停止开采;

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万零玖佰贰拾圆整;

三、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贰佰柒拾陆圆整。

实施机关

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处罚日期

2019829

处罚决定送达日期

201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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