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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云占地建选料场昌资规罚字〔2019〕50号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9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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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文号

昌资规罚字〔201950

相对人名称

张立云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张立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你于20055月占用靖安镇达子营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建选料场,又于20185月在料场东侧进行扩建。现厂房、办公室、警卫室都已建成,占用土地面积39.69亩,其中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186.25平方米。

事由

张立云非法占地建选料场

处罚类型

责令退还土地,拆除、没收违法建筑物,罚款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四十四条第一款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依据《河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适用范围《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处罚结果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9.69亩土地;

2、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0.36亩土地上所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3、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9.33亩土地上所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4、处以罚款人民币伍拾贰万玖仟壹佰捌拾圆整。

实施机关

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处罚日期

2019918

处罚决定送达日期

201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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