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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30日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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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执法案件目录2020年10月30日)。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昌运政决【2020】0000190号
相对人名称: 秦皇岛佳鼎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许麦荣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322MA08U74R37
主要违法事实: 秦皇岛佳鼎贸易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案由(事由): 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违则依据: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十九条(一)项
违则内容: 第十九条 货运源头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二)为没有号牌或者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三)为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四)为未出示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人员驾驶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五)为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提供虚假证明。
罚则依据: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三十条(一)项
罚则内容: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每辆次处一千元的罚款。

危险化学品的货运源头单位装载、配载危险化学品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移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按每辆次处一万元的罚款。
处理结果: 责令改正,处以壹千元罚款 实施机关: 昌黎县运输管理站
决定(通知)日期: 2020年10月30日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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