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执法案件目录(2020年11月18日)。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昌运政决【2020】0000201号
相对人名称:
白红云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白红云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案由(事由):
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违则依据: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十九条(一)项
违则内容:
第十九条 货运源头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二)为没有号牌或者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三)为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四)为未出示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人员驾驶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五)为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提供虚假证明。
罚则依据: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三十条(一)项
罚则内容: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每辆次处一千元的罚款。
危险化学品的货运源头单位装载、配载危险化学品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移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按每辆次处一万元的罚款。
处理结果:
责令改正,处以壹千元罚款
实施机关:
昌黎县运输管理站
决定(通知)日期:
2020年11月18日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