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李忠文,男,汉,130225********8011,冀昌渔养04510,唐山市乐亭县姜各庄镇新甜村:
2021年6月23日中国渔政13811执法船出海巡查时,发现冀昌渔养04510船长提供船舶资料和船长证书后发现该船未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构成未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的违法行为2021年6月23日14时10分,执法人员对李忠文驾驶的冀昌渔养04510进行了现场检查勘验和拍照,并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发现该船未按规定配备助理船副和三级轮机长。2021年6月23日16时20分,执法人员对船长李忠文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2021年6月23日立案调查。
经调查,你所驾驶的冀昌渔养04510渔船,船长14.4米,主机功率110.3千瓦,黑色,木质。2021年6月23日14时,你船在北纬:39°29:东经:119°38,养殖看护时,被昌黎县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员执法艇当场查获。查获时,船上共有人员1名,船驾驶楼两侧刷有船名冀昌渔养04510。船主当场提供了安全证书等船舶证件及三级船长证书。执法人员对李忠文驾驶的冀昌渔养04510渔船进行了现场检查勘验时,发现该船未配备助理船副和三级轮机长,职务船员配备不齐全。
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构成未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海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最低配员标准12米≦船长<24米,功率110.3千瓦,应最低配备三级船长1名、助理船副1名、三级轮机长1名。按照《河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渔业船舶的船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渔业船员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处200元以上400以下罚款,建议:责令离港前改正;罚款300元。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按照《河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细则》,对该船船舶所有人按照未配齐职务船员未取得相应证书、建议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离港前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300元整。对船舶所有人李忠文本机关拟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责令离港前改正;2、并处罚款人民币300元整。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昌黎县农业农村局扫码网上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昌黎县人民政府或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罚没机关:昌黎县农业农村局 罚没许可证编号:07040004
昌黎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8日